关于清理规范我校新媒体平台账号的通知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新闻宣传工作,规范我校新媒体平台账号管理,确保新媒体平台账号健康、安全、高效、稳定运行,根据《河北大学新闻发布工作管理暂行规定》《河北大学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现再次对校内新媒体平台账号进行清理规范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清理规范范围
以学校、校内各单位、师生组织、学生社团等名义创建、运行的新媒体平台账号。包括但不限于在微博、微信、QQ、抖音、快手、今日头条、哔哩哔哩、百家号等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新媒体平台上开设的公众账号。
二、清理规范时间
即日起至4月30日
三、清理规范要求
1.严格按照“谁主办、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工作原则,各二级党组织书记、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为媒体平台第一责任人,平台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。运维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,包括建立责任体系、落实工作队伍、完善发布审核机制等。
2.各单位的新媒体平台均需备案,未备案的、以及管理人员等信息变更的均需补填《河北大学新媒体登记备案表》。
3.对于三个月以上未进行更新的以及关注度低、重复建设的新媒体平台帐号,应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注销,以免留下安全隐患。对确实有需要保留的,务必安排专人管理运营,确保定期登录检查并更新内容。
补填的《河北大学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表》,及《拟关停新媒体账号信息登记表》请于4月30日前将电子版资料发至党委宣传部邮箱hbuxmtzx@163.com,五四路校区纸质盖章版交至主楼1314室,七一路校区、裕华路校区请将纸质盖章版拍照发至上述邮箱。
联系人:王智利 联系电话:13833237399
附件1:河北大学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表
附件2:拟关停新媒体账号信息登记表
党委宣传部
2022年4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