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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进人物

“人民教育家”高铭暄

添加时间:2021-01-06 12:00:53   浏览次数:20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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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者之所以成为学者,在于对学问矢志不渝的追求。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、刑法学泰斗高铭暄就是如此,自1953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(现为法学院)任教以来,他一直从事刑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,他是新中国刑法学专业第一位博导,从此结束了新中国不能自己培养刑法学博士的历史。2016年11月,日本早稻田大学还授予高铭暄名誉博士学位,以表彰他为中日两国刑法学术交流作出的贡献。

他的一生都与刑法相关,他全程参与新中国刑法立法工作。从“六经注我”到“我注六经”,这是一条艰辛的道路,也是一位学者必经的道路。

1951年,高铭暄从北京大学毕业,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读研究生,他接受了四位苏联专家的授课,这四位老师对他们进行了系统的苏联刑法传授,既讲总则与分则,同时也做一些辅导,讲授一些学习方法。直到今天,高铭暄还清晰地记得这四位老师的名字。“贝斯特洛娃,来自苏联的斯维尔德洛夫斯克法学院;达马亨,来自列宁格勒大学,现在叫圣彼得堡大学;还有一位是尼可拉耶夫,来自莫斯科大学;柯尔金主要是搞物证技术的,也兼搞一些刑法,也来自莫斯科大学。”高铭暄回忆道,“两年中学的还有基础理论,当时有马列主义基础课,也学过政治经济学、中国革命史和哲学,这叫四大理论。除了这些基础理论课以外,我们还听了一些逻辑课和一些实际部门的同志做的报告。”

两年的基础打得扎扎实实,而彼时新中国刚刚成立,立法工作任务繁重,于是,刚刚留校任职的毕业生高铭暄受人民大学的推荐和委派,加入立法小组,开始了漫长而曲折的刑法立法工作。

第一部《刑法》的立法工作从1954年开始,直到1979年结束。高铭暄和同事们克服困境,经过无数次讨论研究,终于如愿完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(1979)的起草工作。任务多么繁重、工作多么严谨细致,一个数字可见一斑,仅“1954年的10月到1957年的6月,这一段时间就搞出来了22部刑法草案稿子”。高铭暄回忆。而且他还是唯一一位自始至终参与全过程的学者。“在立法过程中,我已记不清提出过多少立法意见和建议,搜集和整理过多少参考资料,对每一个刑法条文作过多少次的草拟、修订和完善。”

第一部《刑法》正式施行之后,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和颁行了众多单行刑法,对《刑法》的内容作修改和补充。高铭暄参与了其中大部分刑事法律的草创活动,包括提意见、发表立法建议、要求纠正不当条文等,受到了立法工作机关的高度评价。

近20年的立法实操磨砺了高铭暄,使他从一名法学院毕业生逐步成长为一位立法战场上的“老将”。改革开放以后,人民生活日新月异,法律也需要吐故纳新,高铭暄开始了新的征战,无论是原有法律的修订、新《刑法》的编写,还是《刑法总则》的归纳创制,高铭暄始终活跃在立法工作的一线。

1996年11月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北京召开刑法修改座谈会,会上,高铭暄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削减死刑的建议。新刑法典通过后,他又应新闻媒介、教学科研机构、司法部门等邀请多次讲授、宣传新刑法典。

除了立法工作,作为学者,新中国刑法学学科的发展壮大,也凝结着高铭暄的心血和汗水。他承担了《刑法学》《中国刑法学》等高校教材的编写,还承担了自学考试、业大、电大等不同层次的全国性刑法学教材的编纂工作。60多年来,他始终在教学一线,在培养学生方面,摸索出了自己的一套方法:即“三严四能五结合”。“三严”就是严格要求、严格管理、严格训练,“四能”就是培养学生的读书能力、研究能力、翻译能力、写作能力,“五结合”就是使学生做到学习与科研相结合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、全面掌握与重点深入相结合、研究中国与借鉴外国相结合、个人钻研与集体讨论相结合。

他曾手书过一幅16字条幅“传道授业、培育英才、经世致用、恩泽永垂”,虽然赠予的是早稻田大学校长,但也可以看作是他一生的写照。

 

(来源:光明日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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